沒想到社長福爾摩斯竟然沒有生意做,逼不得以改去追縱娛樂八卦。
很難咧,不要講人家做宣傳的要去“求”別人寫你家藝人的新聞,我也是要“求”人家給新聞我寫咧。
沒辦法,新人一個,認識人不多,沒辦法寫到咖哩曹,張冬娘的獨家新聞,人家的宣傳都不懂我是乜水,哪會給新聞我?
哎呀,找不到就管他啦,不爽就炒掉我啦,醬我就可以做我的老闆娘,反正失業還有老闆肯包我...吃而已。
各位被我煩過的朋友,尤其是發條人,很對不起啦我一直催你們的新聞,因爲我真的沒什麽lobang了,我們相信我們還是可以吹水吹到天花板上去的。
我剛剛才知道原來香港那個“很大架的電視基”是禿頭戴假髮的。
還有,以後別再讓我遇到“概念歌手”,不會求你了,小小事都巴巴閉閉,不用我老闆來,我自己ban掉你。
2009年5月26日星期二
改行
涉嫌处: 媒体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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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条评论:
你小心点~ 呵呵...
你小心点~ 呵呵...
wah..枕边人,你真是有够久。。。没有UPDATE你的BLOG worrrrrrrrrrrr....
wah..枕边人,你真是有够久。。。没有UPDATE你的BLOG worrrrrrrrrrrr....
你就好啦。。 有人包。。。。。。。你吃。。。
我也要找个人包。。。吃! 。。
哈哈啊哈
做麽要小心?我又沒有做錯事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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